DB15∕T 1055-2024 黑木耳菌种制作技术规程(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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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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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 65.020.01,CCS,B 05 15,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 1055—2024,代替DB15/T 1055-2016,黑木耳菌种制作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strain manufacture of auricularia auricula,2024-09-06发布,2024-10-06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15/T 1055—2024,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5/T 1055-2016《黑木耳菌种制作技术规程》,与DB15/T 1055-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增加了原料处理中枝条菌种的内容(见6.1.3);,b) 增加了原料处理中粮食菌种处理时间(见表1);,c) 更改了装袋(瓶)中枝条菌种内容(见6.1.4,2016年版的6.1.3);,d) 增加了黑木耳原种和栽培种感官容器要求内容(见表3、表4);,e) 更改了培养基质配方(见附录A,2016年版的附录A);,f) 增加了附录B注的内容(见附录B),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果蔬标准化委员会(SAM/TC 25)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克什克腾旗农牧局、呼伦贝尔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庞杰、于传宗、穆宗杰、于凤玲、鲍红春、包妍妍、赵宏宇、孙国琴、李小雷、李亚娇、王海燕、狄洁增、肖强、贾文姝、张慧、张立华、康立茹、乔慧蕾、解亚杰、于静、孟虎、王勇,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首次发布为DB15/T 1055-201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5/T 1055—2024,1,黑木耳菌种制作技术 黑木耳菌种制作技术 黑木耳菌种制作技术 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黑木耳(Auricularia auricula)母种、原种和栽培种有关的定义、菌种制作技术流程要点等,本文件适用于黑木耳母种、原种和栽培种菌种制作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192 黑木耳,GB 19169 黑木耳菌种,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NY/T 1731 食用菌菌种良好作业规范,NY/T 1742 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 619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黑木耳 auricularia auricular,隶属于担子菌亚门(Basidiomycotina)木耳目(Auricularisles)木耳科(Auriculariaceae)的可食用的大型真菌,[来源:GB/T 6192-2019,3.1],菌种 spawn,通过生产试验验证具有特异性、均一性和稳定性,丰产性好、抗性强的黑木耳菌株或品种,培养生长在适宜基质上具结实性的菌丝培养物,包括母种、原种和栽培种,母种 stock culture,经各种方法选育得到的具有结实性的菌丝体纯培养物及其继代培养物,以试管或培养皿为培养容器和使用单位,也称为一级种,DB15/T 1055—2024,2,原种 pre-culture spawn,由母种移植、扩大培养而成的菌丝体纯培养物。也称为二级种,栽培种 spawn,由原种移植、扩大培养而成的菌丝体纯培养物。栽培种可以用于扩大到栽培出菇袋或直接出耳。也称为三级种,4 菌种生产要求 人员,生产所需要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黑木耳基础知识及黑木耳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场地、厂房要求,菌种生产应选择地势高、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水源近、排水通畅、交通便利的场所。300 m之内无酿造厂、食用菌栽培场、集贸市场、规模养殖的畜禽舍、垃圾和粪便堆积场,无污水、废气、废渣、烟尘和粉尘等污染源,菌种生产厂要求有各自隔离的摊晒场、原材料库、配料分装库。配套有配料室、搅拌室、装袋(瓶)室、灭菌室、冷却室、接种室、培养室(有恒温和负压装置)、菌种检验(检测)室及菌种冷藏库等。冷却室、接种室,培养室都要有离子净化设施。 生产设备,菌种生产需要粉碎机、电子秤、搅拌机、装袋(瓶)机、高压灭菌锅或常压灭菌锅、离子净化器、超净工作台或接种箱、恒温培养箱、培养架、摇床、液体菌种罐(30 L~250 L)、冰箱、显微镜等设备,5 母种生产 培养基,见附录A。 容器,试管选用18 mm×180 mm或20 mm×200 mm;培养皿选用直径7 cm~9 cm玻璃培养皿或一次性塑料培养皿。 分装和灭菌,5.3.1 试管分装和灭菌,分装培养基至试管1/4处,用棉塞或硅胶塞子封闭试管口,每5支试管为1把,牛皮纸包棉塞,橡皮,DB15/T 1055—2024,3,筋扎紧,棉塞向上放置。棉塞应采用梳棉,不能使用脱脂棉。在121 ℃~124 ℃(0.11 MPa~0.12 MPa)下灭菌25 min,灭菌后温度降到50 ℃~55 ℃时,在空气清洁的室内摆斜面,要求斜面长度不超过试管长度的2/3。抽取3%~5%的试管,在28 ℃下培养72 h,无微生物长出为灭菌合格,5.3.2 培养皿分装和灭菌,培养基装入300 mL~500 mL三角瓶至刻度的2/3处,用带滤膜的封口膜封口。培养皿用报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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